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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共绿地设施维修及绿化林地补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 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效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按照沪绿容规〔2019〕3 号文的要求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本项目的工程规模为:小型工程1:标段最高限价400万元以下(含400万)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最低应为4人(含)以上,且需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各1名。5) “投标人”、“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6)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7)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