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矿山修复生态林经营管护工作管理,巩固经营管护工作成效,根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促进矿山修复生态林经营管护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京绿办发〔2023〕26号)、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矿山修复生态林经营管护检查的通知》精神,近日,区园林绿化局开展2024年度矿山修复生态林经营管护工作自查,主管副局长唐波涛带队,局绿化美化服务中心、各相关属地负责人,局林长制办公室技术人员等共同参加。
此次自查对照《2024年矿山生态林经营管护区级自查考核表》重点对各镇矿山修复生态林经营管护内业资料进行查看,包括养护合同、安全生产责任书、地块自查报告、日常养护台账、巡查检查记录等;同时,对地块的养护成果进行实地查看。
检查组要求:一是提升矿山修复生态林经营管护工作精细化管理力度。充分考虑生态系统脆弱性和敏感性,宜乔则乔、宜灌则灌,确保苗木成活率和覆盖率;二是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开展日常经营管护措施时,及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包括照片、影音资料,确保经营管护台账真实、丰富、有效;三是做到日常巡查检查全覆盖。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能,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做到日常巡查检查全覆盖,对于市级、区级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时整改,确保我区矿山修复生态林每个地块、每个位置绿化养护工作达到良好成效;四是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各属地要按照资金使用规定拨付资金,专款专用,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台账,避免挪作他用、超出范围使用、积压和截留资金等现象,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